買法拍屋要注意,姚姓男子在北屯區同榮一街的公寓住家日前遭法拍,他發現38歲謝姓買主在點交前,即進屋整理,使他屋內電器失竊;謝姓買家對此頻頻喊冤表示,是聽信房仲業者說法入內整理,並不知觸法。

中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祕書長李中說,房屋買賣除了取得房屋所有權外,要完成交屋手續才能入住,也就是前屋主或前屋主所委託的房仲業者,把房屋內所有房間的鑰匙等交給買主,並且由買主簽收才算完成,買主不可以在交屋、取得鑰匙前,找來鎖匠逕自開門或換鎖。

市警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調查,姚姓男子的房子,今年1月8日遭法院拍賣,由謝姓男子以196萬2000元得標,法院以書面通知謝姓男子完成拍賣程序,但尚未點交。

姚姓前屋主提告指出,1月26日下午他返家時,發現房屋大門開啟,疑遭人非法入侵,屋內的家具、電器用品,包括沙發、電視、冰箱、洗衣機、2台冷氣機、熱水瓶、無線電話、床鋪、衣櫃,以及800元美金都失竊,他在屋內發現2名陌生人,報警處理。

警方發現,這二名男子為謝姓買家及林姓友人,由於這戶公寓還沒辦理產權移轉以及點交,也沒有經過姚姓屋主的同意,二人逕自侵入民宅,並且清理姚姓屋主的物品。

謝姓買家告訴警方,他委託不動產公司標下這戶公寓,並取得法院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由於這戶法拍屋註明空屋,他聽信不動產公司陳姓經理人專業建議,才會進屋打掃,不知道觸法。

謝姓買家表示,他沒有偷竊這批家電、家具,清出來的物品全部放在他的公司,用帆布蓋好,前屋主隨時可取回。但警方訊後,仍將謝姓買家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2008/05/20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4347709.shtml

 

 

點交不全 發生糾紛是最常見的

千萬要注意 購買法拍屋不難

但是小地方ㄧ不注意 可不只是民事糾紛

甚至刑事官司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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