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法拍屋的尾款要在什麼時候繳納呢?

最晚期限是哪時後呢?

答:

===========================================

1.依據拍賣公告事項上記載,「

得標人應於得標後七日內繳足全

部價金」,而得標後七日內,究

竟是得標日起算,還是在得標日

之翌日起算呢?

2.依法院書記官所抄錄的拍賣不

動產筆錄記載為「得標人應依拍

賣公告規定,自翌日起七日內來

院一次繳清」,而民法第一百二

十條規定:「以時定期間者,即

時起算。

3.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

,其始日不算入。」同法第一百

二十一條規定:「以日、星期、

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

終止,為期間之終止。

4.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

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

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

間之末日。

5.但以月或年定期間,於最後月

,無相當日者,以其月之末日,

為期間之末日。」又如繳納的最

後一日為例假日時,則依民法第

一百二十二條規定:「於一定期

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

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

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

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例如三月一日得標,最晚可在三

月八日繳納價金,共八天,如最

後一日(即三月八日)為星期日

時,可順延一日繳納,(即三月

九日),共九天。

6.但實務上得標人可以在得標當

天或繳款日前盡速將價金繳納,

法院的相關文件得標人也會較快

收到;否則等到得標後的第七天

才去繳納,後續的過戶手續、點

交狀的聲請,則因收到權利移轉

證明書的時間可能會因得標後的

末日才去繳納,收到法院文件的

日期通常就會較晚,所以在於

送件、過戶完成的時間也會跟

著慢些;因此得標人宜盡快繳納

尾款,在後續處理的各項程序與

效率上就會比較快速。

7.簡單的說,若是應買案件即是

書記官通知後,開始算7日。

8.例如三月一日通知繳款,最晚

可在三月八日繳納價金,共八天

,如最後一日(即三月八日)為

星期日時,可順延一日繳納,(

即三月九日),共九天。

9.星期價日,若不是前項所指的

最後一日,當然是包含在七日內



10.即七天內繳清,當然包含假日



11.若是投標案件,則於投標人於

得標後,,開始算7日。

12.例如三月三日通知繳款,最晚

可在三月十日繳納價金,共八天

,如最後一日(即三月十日)為

星期日時,可順延一日繳納,(

即三月十一日),共九天。
===============================


~~本題若需補充之處,富門再予回答~~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小姜 的頭像
    小姜

    supreme0258

    小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