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住家 公寓 華廈 大樓 南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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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司執字第116254號 財產所有人:劉仁燦即劉基遠之遺產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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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最低拍賣價格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臺中市│南區    │樹子腳│      │1754-6      │建│284.00    │1000分之105 │1,080,000元     │
│  ├───┼────┴───┴───┴──────┴─┴─────┴──────┴────────┤
│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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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中市│南區    │樹子腳│      │1754-4      │建│253.00    │1000分之35  │320,000元       │
│  ├───┼────┴───┴───┴──────┴─┴─────┴──────┴────────┤
│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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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最低拍賣價格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
│1 │921 │臺中市南區樹子│住家用│一層:89.02           │平台9.59  │  全部  │690,000元         │
│  │    │腳段1754-6地號│、鋼筋│合計:89.02           │          │        │                  │
│  │    │--------------│混凝土│                      │          │        │                  │
│  │    │復興路一段147 │造五層│                      │          │        │                  │
│  │    │巷6號一樓     │樓房第│                      │          │        │                  │
│  │    │              │一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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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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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64│臺中市南區樹子│住房、│1層 :45.47           │          │  全部  │30,000元          │
│  │6   │腳段1754-6地號│1層樓 │合計:45.47           │          │        │                  │
│  │    │--------------│房    │                      │          │        │                  │
│  │    │復興路1段147巷│      │                      │          │        │                  │
│  │    │6號1樓        │      │                      │          │        │                  │
│  ├──┼───────┴───┴───────────┴─────┴────┴─────────┤
│  │備考│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                                                            │
├─┴──┼────────────────────────────────────────────┤
│點交情形│點交否: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                                                                                        │
├────┼────────────────────────────────────────────┤
│使用情形│  附表:                                                                              │
│        │    (一)土地1:108萬元。                                                         │
│        │       土地2:32萬元。                                                          │
│        │    (二)建物1:69萬元。                                                          │
│        │       建物2:3萬元。                                                           │
│        │      合 計:212萬元。 保證金:63萬元。                                         │
│        │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                                                           │
│        │   二、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
│        │   三、本件建物查封時為空屋,於拍定後點交。                                           │
│        │   四、附表編號2之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        │     ,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                                 │
│        │     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                                 │
│        │     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
│        │   五、1754-0004及1574-0006地號持分部分,如謄本上未能                                 │
│        │     明確載明由債務人分管使用,均不點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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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司執字第120593號 財產所有人:蘇葉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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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最低拍賣價格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臺中市│南區    │下橋子│      │248         │建│3985.00   │100000分之59│960,000元       │
│  │      │        │頭    │      │            │  │          │9           │                │
│  ├───┼────┴───┴───┴──────┴─┴─────┴──────┴────────┤
│  │備考  │                                                                                      │
└─┴───┴───────────────────────────────────────────┘
┌─┬──┬───────┬───┬─────────────────┬────┬─────────┐
│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最低拍賣價格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
│1 │7522│臺中市南區下橋│住家用│七層:102.64          │陽台5.60、│  全部  │3,200,000元       │
│  │    │子頭段248地號 │、鋼筋│合計:102.64          │露台48.81 │        │                  │
│  │    │--------------│混凝土│                      │          │        │                  │
│  │    │南和路213號7樓│造十六│                      │          │        │                  │
│  │    │之3           │層樓房│                      │          │        │                  │
│  │    │              │第七層│                      │          │        │                  │
│  ├──┼───────┴───┴───────────┴─────┴────┴─────────┤
│  │備考│共有部分建號7727面積9616.92平方公尺持分100000分之390。                                  │
├─┼──┼───────┬───┬───────────┬─────┬────┬─────────┤
│2 │7406│臺中市南區下橋│停車空│地下二層:1373.96     │          │ 10000分│820,000元         │
│  │    │子頭段248地號 │間、鋼│合    計:1373.96     │          │  之250 │                  │
│  │    │--------------│筋混凝│                      │          │        │                  │
│  │    │南和路211號地 │土造十│                      │          │        │                  │
│  │    │下二樓        │六層樓│                      │          │        │                  │
│  │    │              │房地下│                      │          │        │                  │
│  │    │              │二樓  │                      │          │        │                  │
│  ├──┼───────┴───┴───────────┴─────┴────┴─────────┤
│  │備考│                                                                                        │
├─┴──┼────────────────────────────────────────────┤
│點交情形│點交否:點交                                                                            │
├────┼────────────────────────────────────────────┤
│使用情形│本件建物查封時為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於拍定後點交,但如有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        │。又本件土地謄本註記部分國宅用地,應請投標人自行了解。                                  │
├────┼────────────────────────────────────────────┤
│備註    │附表:土地1:96萬元。建物1:320萬元。                                                 │
│        │       建物2:82萬元。                                                          │
│        │      合 計:498萬元。 保證金:149萬元。                                        │
│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                                                                │
│        │二、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
│        │三、本件建物查封時為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於拍定後點交,但如有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
│        │  點交。又本件土地謄本註記部分國宅用地,應請投標人自行了解。                          │
│        │四、建物公設持分部分,如謄本上未能明確載明由債務人分管使用,均不點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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