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所租的房屋被法院拍賣了,請問總共有哪些人有該法

拍屋的優先購買權?該如何提出申請?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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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目前是承租人,承租人沒有優先購

買權的問題,比較是有法院是不是有排

除租賃的問題。

2.法拍屋有否排除租賃關係,則關係到

房屋是不是有點交或不點交的問題,及

其能否住在這房子多久的問題。

3.一般優先購買權比較常發生的是在共

有的土地或房屋上確實有這方面問題的

存在。






4.當您要了解法拍屋優先購買權
,先將

以下程序看過,有一概念後再來說明法

拍屋的優先購買權,你就會比較有概念

了。

5.法院拍賣流程圖說明:






6.點交指的是,依其得標人之聲請,法

院會將房屋交付予得標人,但中間溝通

的各成則須得標人為之。

7.法拍屋得標後應依照合法的程序流程

申請點交,同時必須找到原所有權人溝

通其搬遷事宜。

8.法拍屋的履勘或其聲請點交,均應具

狀向執行法院聲請為之。

9.但法拍屋點交並不只是向法院聲請點

交即可,最重要的是專業與實務歷練的

配合,如此交屋才能圓滿。







10.不點交指的是,依其得標人之聲請,

法院還是不會將房屋交付予得標人,必

須以溝通、或訴訟的方式為之。








11.一般法拍屋出現優先購買權,以共有

土地或建物較為常見。

12.以下將優先購買權做一說明,你可參

考看看:





13.有無優先購買權?

14.優先購買權:在土地及房屋之拍賣

公告中均會公告土地及建物被拍賣的

情形,持分比例是多少面積,是否僅

拍賣應有部分,還是僅拍賣建物而無

拍賣土地或是僅拍賣土地而無拍賣建

物,有無優先購買權之產生,均應詳

加注意,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

事項第四十一項第三款:「查封共有

不動產之應有部分者,應於查封筆錄

記明債務人對於共同物之使用狀況及

他共有人之姓名、住所。」






15.有優先購買權人時如何處理?

16.優先購買權乃是指土地或房屋出賣時

(法拍屋之拍賣,通說解釋為買賣房屋

之一種,即債務人為出賣人,拍定人為

買受人,參照最高法院四十七台上字152

號及四十九年台抗字第83號判例)地上

權人、典權人或共有人有依同樣價格、

同樣條件、優先主張購買之權利。





17.如果得標之物件遇有優先購買權人

時,法院會先通知優先購買權人是否

要承買,經優先購買權人放棄或不於

指定期限內承買時,得標人才能真正

取得不動產所有權。





18.但一般而言,若屬有優先購買權的物

件,雖然投標人經法院拍賣之程序而得

標,但僅代表投標人有暫時性買受的權

利,大部分情況還是會由優先購買權人

優先承買,往往到了最後得標人只能空

歡喜一場。






19.若債權之優先購買權人(如:土地法

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與物權之優先

購買權人競合時(如:土地法第一○四

條第一○七條)如何處理?

20.應以物權之優先購買權人為優先,依

六十八年台上字第3141號要旨,「共有

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依土地法第三十

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他共有人固得以

同一價格優先承購;惟此僅有債權效力

,非如土地法第一○四條承租土地建築

房屋之人,對於出租人出賣其土地時之

優先購買權,具有相對的物權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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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若需補充之處,富門再予回答~~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參考自:
 
 
參考資料 富門法拍屋即時資訊網http://www.815.com.tw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8180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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