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9月23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美國投資大行雷曼兄弟突然倒閉,掀起的金融滔天巨浪至今還未平息,更不幸的是,香港以萬計的小戶不知就裏購買了該行發行的迷你債券,如今恐怕要蒙受數以十億元計的巨額損失。連日來,他們向傳媒所披露的「受騙」經過,有力地訴說了目前香港監管機構依靠監管中介人來保障小投資者的做法,未能有效保障投資者。我們建議政府應盡快就今次事件所暴露的監管問題,徹底來一次檢討,以確保香港的小投資者不會隨着投資工具的日新月異,而再次成為大行的「羊牯」。

根據證監會提供的數據,雷曼兄弟一共發行多達127億港元的迷你債券。初步估計,經銀行或證券行買入了這些債券的客戶,多達1萬人以上。如今事主紛紛訴說,債券推出時,雷曼兄弟把這些迷你債券包裝成好像是投資於一些本港大型藍籌,如長實 、中電、匯豐、地鐵等的債券,再經一些無良的中間人哄騙散戶,訛稱這等同「定期存款」,令不少退休人士或家庭主婦把一生的積蓄放進去。如今雷曼爆煲,當媒體認真翻看原來的推銷文件時才赫然發現,這些債券背後的資產原來是一些衍生工具,包括被美國一些學者視為「毒債」的CDO(抵押債務證券),和金融界人士也不一定能準確掌握其價值的CDS(信貸違約掉期合約)

這幾天,百多名投資者四出奔走,尋求證監會及金融管理局相助,並以遊行的方式試圖引起社會的關注。當中,不少人是投入了畢生的積蓄,金額由幾萬元以至千萬元都有。他們哭訴,一心以為自己買入了極低風險的藍籌債券,但原來還有很多其他隱伏的風險。真相大白之時,他們的失落、悲傷和憤怒是可以理解的,相信這也正是財政司長曾俊華 表示同情他們的底因。於是大家都在問﹕究竟我們的監管機構做了什麼去保障小投資者?

證監會的說法是,在現行的監管框架下,債券發行商在向公眾推銷其債券時,只要能根據公司法的要求,詳細解說投資如何運作、相關的風險、安排行的角色及分銷銀行與券商的責任,亦即做足風險披露,證監會就不能不授權公司註冊處批准其申請。再者,有關部門確實有在銷售文件的封面註明﹕公司註冊處和證監會是不會對文件的內容負上任何責任。

整套監管安排背後的理念,是監管中介人,而不是監管產品。在一個成熟的市場,這套安排無疑有其好處,因為只要投資者經過中介人的詳細解釋,充分掌握產品的風險後,是否願意投資,可完全交由投資者按自己可承受的風險程度下決定。對於鼓勵市場的創新與多元化發展,這是有好處的,因市場可以有不同風險的產品給不同類型的投資者選擇。

可惜,今次雷曼迷你債券釀成的「慘案」,充分暴露了香港無論是小戶,以至證券行或銀行的推銷員,根本就對衍生工具缺乏認識,才會一而再有散戶向傳媒訴說,他們一心到銀行做定期存款,但職員卻向他們推介迷你債券,並且訛稱這等同定期存款。此外,由於證券行或銀行的職員一旦成功向客戶推銷有關產品,自己就可得到佣金或可令銀行賺取豐厚佣金,因此我們有理由懷疑有些職員明知產品風險高,但照樣「哄騙」客戶「落疊」。所以,我們呼籲證監會及金融管理局要認真調查這些投訴,因這類行徑其實就等同欺騙。

監管當局可能會解說,投資者本身也有責任去閱讀或向監管當局了解相關的文件,但只要大家翻看這些厚得像一本教科書的銷售文件,就會發現內裏滿是法律及金融術語,試問又有多少人能看得明白或懂得提問呢?

正因為我們很難期待普羅大眾能有充分的時間與知識去掌握日新月異、愈見複雜的金融產品,而且中介人又良莠不齊,所以現行香港監管機構所倚仗的「只管中介人、不管產品」的大方向,明顯有着很多不完備的地方,所以我們建議政府應盡快檢討現行的監管安排,以免類似「慘案」再次發生。

也許有意見認為,香港是一個國際金融中心,不能管得太死,因監管產品的哲學,並不符合國際主要市場的監管大趨勢。但我們必須指出,今次美國金融大海嘯的成因,正是以美國為首的主要金融市場,在過去20年裏對金融業太過放任自流,終於釀成巨災。教訓在前,特區政府 明顯不能再死抱「放任自流」的一套了。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922/4/8coc.html

 

 

 

每次發生才後悔

這樣ㄧ定來不及

只有藉這次危機確立出ㄧ定機制

並訂時檢驗 精進

 這樣才不會ㄧ在發生類似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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