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穿著入時的夫妻,日前在高鐵台北站離站時,因逗留時間超過規定,遭到站務人員阻攔,兩人卻辯稱不知情,召喚媒體前來助陣。高鐵調閱相關錄影資料後,赫然發現兩人只花了五十元就搭到左營,將小孩交給前來接應的家人之後,再返回台北,因此遭到罰款。兩人則是以高鐵售票規則太複雜,沒有善盡告知義務,向媒體抱怨。(彭群弼報導)
部分媒體(蘋果日報)披露,兩名高鐵旅客日前在高鐵台北站出站時,因為超過站內停留3.5小時,遭到罰款,兩人各罰一張台北左營的商務艙單程票,對此,兩人相當不滿,立刻向媒體投訴。不過,經高鐵調出當時搭乘的監視錄影帶才赫然發現,兩人只花了一張25元的板橋台北間自由座車票,卻一路坐到終點站左營,將同行免票的小孩,送給前來接應的家人,沒有離開左營站,而是找車坐回台北,出站時被驗票閘門發現通知站務人員出面處理。
此時,兩人才承認,但辯稱高鐵運送規定密密麻麻,旅客根本搞不清楚,高鐵沒有善盡告知義務,並找媒體爆料。據了解,兩人並未一開始全盤拖出,一直到媒體向高鐵查證後,才瞭解事件的來龍去脈,究竟是省錢達人功虧一簣?還是逃票違規被抓到,從媒體的報導裡,似乎看到兩種完全不同的呈現,何者才是真相?
對此,軌道專家表示:軌道的運送規定,是旅客與業者之間的共同約定,雙方同意,因此,進車站之前,旅客知道遊戲規則是最起碼的要求,否則,這麼多旅客買自由座的車票,為何別人都不會發生誤解,因此,高鐵公司罰金的處置,並無不妥。「逃票」是事實,不應該跟「省錢」混為一談,否則運送人與旅客之間的誠信原則就被破壞了,此舉是「教壞小孩」。
其次,軌道業者提供緩衝時間,主要原因是車種的銜接,以高鐵為例,自由座沒有指定班次,因此買票後,如果這一班人多,可以選下一班。目前高鐵班次更為密集,緩衝時間縮短在三個小時以內,也並無不可。不過,專家認為:高鐵公司對於自由座的「實際搭乘」方式,並沒有明確定義,因此,如果旅客買台北到台南的自由座車票,如果選擇先搭直達車到左營,再換北上到台南,節省時間,算不算違規?恐怕仍須釐清。
昨天ㄧ開始看新聞還看不懂
明明就坐的人有問題
還怪高鐵
真是世風日下 人心不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