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拍屋投標有時會出現同一標出價均
相同,也遇過投標價僅僅相差1元的案
例,真可謂『英雄所見略同』,大家喜
歡的物件與所想寫的價格都差不多,畢
竟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大部分
人認為是美麗的。
2.實務上法官會叫兩人再寫出心目中的
投標價,也有法官會以抽籤決定得標人
,這都是有可能會發生的情形。
3.以上就兩個人出價相同時,做一說明
,你可參考看看:
4.同一案件,有二人以上出價相同時:
5.法院投標有時同一案件,得標人以些
微的金額差距得標,未得標者常為之氣
結(曾經看過金額差距僅相差不到一元
及所填寫的金額全部相同的案例),若
同時二人出價價格均相同時,其得標人
該如何認定呢?
6.依強制執行法第九十條規定:「投標
人願出之最高價額相同者,以當場增加
之金額最高者為得標人;無人增加價額
者,以抽籤定其得標人。」
7.又依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五十項第五款指出,「投標人願出之
最高價額相同者,於定得標人時,其當
場增加價額或抽籤,由執行法官主持
之。」
8.若同一案件,有二人出價相同時,可
否由出價最高價之二人,共同商討如何
加價?
9.依八十七年三月十六日(87)廳民二
字第261號函復台灣高等法院討論之法
律問題為:「甲乙投標人願出之最高價
額相同,且逾底價,而互不相識,乙主
張以抽籤定其得標人;甲反對抽籤,主
張由其二人,加價再投標,以定勝負。
何者有理由?」其審查意見為:「投標
人願出之最高價額相同時,以抽籤定其
得標人,既為強制執行法第九十條所明
定,自不宜再由甲乙競標,否則其他落
標人如請求以最高價額加價再參與競標
時,則易造成混亂及不確定狀態,故宜
採甲說。」
10.即:「依強制執行法第九十條規定,
投標人願出之最高價額相同者,以抽籤
定其得標人,法定有明文,執行法院應
命甲乙抽籤,如甲不參與抽籤,由執行
人員當眾代抽,以定得標人。」
相同,也遇過投標價僅僅相差1元的案
例,真可謂『英雄所見略同』,大家喜
歡的物件與所想寫的價格都差不多,畢
竟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大部分
人認為是美麗的。
2.實務上法官會叫兩人再寫出心目中的
投標價,也有法官會以抽籤決定得標人
,這都是有可能會發生的情形。
3.以上就兩個人出價相同時,做一說明
,你可參考看看:
4.同一案件,有二人以上出價相同時:
5.法院投標有時同一案件,得標人以些
微的金額差距得標,未得標者常為之氣
結(曾經看過金額差距僅相差不到一元
及所填寫的金額全部相同的案例),若
同時二人出價價格均相同時,其得標人
該如何認定呢?
6.依強制執行法第九十條規定:「投標
人願出之最高價額相同者,以當場增加
之金額最高者為得標人;無人增加價額
者,以抽籤定其得標人。」
7.又依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五十項第五款指出,「投標人願出之
最高價額相同者,於定得標人時,其當
場增加價額或抽籤,由執行法官主持
之。」
8.若同一案件,有二人出價相同時,可
否由出價最高價之二人,共同商討如何
加價?
9.依八十七年三月十六日(87)廳民二
字第261號函復台灣高等法院討論之法
律問題為:「甲乙投標人願出之最高價
額相同,且逾底價,而互不相識,乙主
張以抽籤定其得標人;甲反對抽籤,主
張由其二人,加價再投標,以定勝負。
何者有理由?」其審查意見為:「投標
人願出之最高價額相同時,以抽籤定其
得標人,既為強制執行法第九十條所明
定,自不宜再由甲乙競標,否則其他落
標人如請求以最高價額加價再參與競標
時,則易造成混亂及不確定狀態,故宜
採甲說。」
10.即:「依強制執行法第九十條規定,
投標人願出之最高價額相同者,以抽籤
定其得標人,法定有明文,執行法院應
命甲乙抽籤,如甲不參與抽籤,由執行
人員當眾代抽,以定得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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