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更新日期:2008/06/11 18:36 李若慈

桃園1名呂小姐,跟知名房屋仲介業者,買了1棟3層樓的透天厝,住不到2個月,就發現房屋有嚴重的漏水情形,不但下雨天樓梯間就一直滴水,就連主樑都漏水,從3樓滴到1樓,整棟房子住不到幾年,她就開始生病,但是跟房仲業者協調,始終沒有結果。

木頭地板,不但腐爛,而且破了一個大洞,牆壁上也可以明顯看的出來,因為濕氣太重,油漆大片的起泡剝落,屋頂上還有水漬,呂小姐說,房子她才買了兩個月,就出現這種誇張的情形。屋主呂小姐:「只要腳一踹下去,馬上就一個窟窿,在它有壁癌的時候,我們身體就開始不對勁。」房子從1樓看到3樓,到處都可以看到漏水的痕跡,就連樑上也有水痕,漏水漏到從3樓滴到1樓,造成1樓的樓梯,也有嚴重的壁癌。呂小姐請來土木技師公會,發現一連串的問題,評估光是修復,可能要50幾萬,但是房仲業者請了專人評估,願意賠償11萬,雙方協調破裂。呂小姐:「仲介經理人,他就應該有這個知識判斷,他根本不知道有問題。」房仲業者陳文祥:「我們已經承諾願意修繕,雖然說已經過了漏水保固的期限。」業者強調,呂小姐向前任屋主提出告訴,都被判敗訴,再加上他們,已經願意賠償修繕費用,實在不了解,為什麼呂小姐不願意接受,看著根本沒辦法住的房子,呂小姐也說,希望房仲業者能原價買回,賠償利息,否則不排除對房仲業者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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