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更新日期:2008/07/10 04:09

〔記者黃宣弼台北報導〕今年度住宅補貼將於本月十五日至八月十五日受理申請,其中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三千元、期限一年,辦理戶數為二萬四千戶,有租屋需求之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辦理房屋租金補貼是為了協助無力購屋的民眾居住於合適的住宅,今年比去年多了一萬二千戶,預計明年將提高到三萬六千戶,申請條件之一為無自有住宅且租賃住宅之家庭。本項補貼採用評點制,對於收入較低及具備弱勢條件者(例如社會救助法審核列冊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等),於評點時都將給予較高的分數。

除了租金補貼外,內政部亦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有購屋能力的無住宅家庭,可考量申請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擁有老舊住宅亟待修繕者,則可考量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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