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謝姓民眾向法院拍得原屬姚姓民眾的一棟房子,卻在還沒點交前,就找友人幫忙搬空姚姓前屋主的傢俱,結果被告,警方19日將謝依毀損及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等罪嫌函送法辦。

四平派出所接到姚姓民眾報案,指他位於台中市北屯區同榮一街的房屋被人侵入,且屋內之東西全都被偷竊。

警方調查,姚某的房屋被台中地方法院以,196萬2千元拍賣給謝姓民眾,台中地院以書面通知完成拍賣程序,但該房屋尚未辦理產權移轉及點交工作,不料姚某日前返 時卻發現房屋大門被撬開,且屋內已被清理一空,屋內的沙發、電視、冰箱、洗衣機、冷氣機、熱水瓶、無線電話、床鋪、衣櫃及8百元美金均不見了。

警方將謝某及謝的林姓友人帶回派出所調查,謝某表示他委託永春不動產公司標得該屋,取得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後,該公司陳姓經理說,他可以進入屋內進行清理打掃工作,由於相信陳經理的專業,才會與友人進行清掃,姚某的家電及家具都還在,只是移到他工作的公司放置且用帆布蓋,姚某可隨時拿回。

然而永春不動產公司陳姓經理則否認曾向謝某說可以清理房子的說法,由於,謝沒獲得屋主的同意及完成法定程序,就私自侵入民宅及清理原屋主姚某的東西,警方調查後將謝某依毀損及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等罪嫌函送處理。

 

 NOWnews 更新日期:2008/05/19 22:36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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