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司執字第116254號 財產所有人:劉仁燦即劉基遠之遺產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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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最低拍賣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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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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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南區 │樹子腳│ │1754-6 │建│284.00 │1000分之105 │1,0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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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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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中市│南區 │樹子腳│ │1754-4 │建│253.00 │1000分之35 │3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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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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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最低拍賣價格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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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21 │臺中市南區樹子│住家用│一層:89.02 │平台9.59 │ 全部 │690,000元 │
│ │ │腳段1754-6地號│、鋼筋│合計:89.02 │ │ │ │
│ │ │--------------│混凝土│ │ │ │ │
│ │ │復興路一段147 │造五層│ │ │ │ │
│ │ │巷6號一樓 │樓房第│ │ │ │ │
│ │ │ │一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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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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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64│臺中市南區樹子│住房、│1層 :45.47 │ │ 全部 │30,000元 │
│ │6 │腳段1754-6地號│1層樓 │合計:45.47 │ │ │ │
│ │ │--------------│房 │ │ │ │ │
│ │ │復興路1段147巷│ │ │ │ │ │
│ │ │6號1樓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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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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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情形│點交否: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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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附表: │
│ │ (一)土地1:108萬元。 │
│ │ 土地2:32萬元。 │
│ │ (二)建物1:69萬元。 │
│ │ 建物2:3萬元。 │
│ │ 合 計:212萬元。 保證金:63萬元。 │
│ │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 │
│ │ 二、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
│ │ 三、本件建物查封時為空屋,於拍定後點交。 │
│ │ 四、附表編號2之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 │ ,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 │
│ │ 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 │
│ │ 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
│ │ 五、1754-0004及1574-0006地號持分部分,如謄本上未能 │
│ │ 明確載明由債務人分管使用,均不點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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